商品名称:伊曲康唑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67
生产厂商: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深部真菌感染如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浅表真菌感染如花斑糠疹,阴道念珠菌病、足癣、手癣、体癣等,亦用于AIDS患者隐球菌病的长程治疗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真菌感染的预防。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7 |
通用名称 | 伊曲康唑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4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
不良反应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 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QKZ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