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丙烯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697

生产厂商: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697
通用名称 头孢丙烯颗粒
性状
规格 0.125g*12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下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严重病例:一次0.5g(10m1),一日2次。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小儿(2~12岁)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小儿(6个月~12岁)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急性鼻窦炎: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严重病例,一次15mg/kg,一日2次。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等。小儿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4.其他:血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血红蛋白降低、假膜性肠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活动增多、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神志混乱和嗜睡。
用药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每盒8袋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见【用法用量】)。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尿糖还原试验[Benedict或Feling氏试剂或硫酸铜片状试剂(Clinitest片)]可呈假阳性,但尿糖酶学试验(如Tes,Tape尿糖试纸)不产生假阳性;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本品不干扰用碱性苦味酸盐法对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测定。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TBBX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