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苯地平缓释片(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908
生产厂商: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稳定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原发性心绞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08 |
通用名称 | 硝苯地平缓释片(Ⅱ) |
性状 | |
规格 | 20mg*24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1次,初始计量每次20mg(1片)。根据病情,并在医生指导下可增加至每次40-60mg。本次服用时不能拒绝或掰碎服用。 |
不良反应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4s/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BDPHSP(Ⅱ)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