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洛美利嗪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819
生产厂商: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19 |
通用名称 | 盐酸洛美利嗪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5mg*12粒*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早饭及晚饭后或睡前口服,每次服用盐酸洛美利嗪5mg,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困倦、眩晕、恶心、发烧感、食欲不振、GOT、GPT、γ-GTP、LDH上升等,副作用发生率低,毒性较小,耐受性良好。 |
用药禁忌 | 1.禁用于对西瑞利有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2.禁用于脑梗塞急性期、颅内出血或有凝血倾向的患者。3.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必须慎用 (1)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严重肝功能损伤者会维持高的血药浓度] (2)疑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参见(其他注意)项] (3)震颤麻痹患者[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等)有导致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的报道,所以本品会使症状恶化] (4)处于抑郁状态或有抑郁病史的患者[据报道,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有导致抑郁症的报道,所以本品也会导致症状恶化] (5)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项] 2、特别注意 (1)本品必须用于偏头痛发作(每月发作2次以上)引起日常生活障碍的患者。 (2)由于本品不是缓解头痛发作的药物,因此在本品给药中发现头痛发作时,应根据需要使用头痛发作治疗药(酒石酸麦角胺,无水咖啡因等)。 (3)本品给药要充分观察症状的变化,如果由于头痛发作消失、减轻、患者的日常生活障碍消失,应该中止给药,充分权衡继续给药的必要性。症状没有得到改善时,应停止继续给药。 (4)因为本品会引起困倦,服用该药的患者必须注意不要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工作。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LMLQ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