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044

生产厂商: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044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片
性状
规格 100mg*10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用药禁忌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NMSL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