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普伐他汀钠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674
生产厂商: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功能主治:适用于饮食限制仍不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合并有高甘油三酯三酰甘油血症患者(IIa和IIb型)。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74 |
通用名称 | 普伐他汀钠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0mg*14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20mg,一日l次,临睡前服用。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最高剂量40mg。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氨基转氨酶升高,皮疹,肌痛,头痛,胸痛,恶心,呕吐,腹泻,疲乏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疗效差。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SGPT和SGOT增高等于或超过正常上限三倍且为持续性的,应停止治疗。3.有肝脏疾病史或饮酒史的病人应慎用普伐他汀钠胶囊。4.使用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降血脂药偶可引起CPK升高,如升高值为正常上限的10倍应停止使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出现不明原因的肌痛、触痛、无力,特别是伴有不适和发热者,应立即报告医生。5.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降血脂药与环胞霉素,纤维酸衍生物,烟酸等同时服用,可增加肌炎和肌病的发生率,但本品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临床试验表明并不增加肌炎和肌病的发生率。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PFTTN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