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西沙必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173
生产厂商: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慢性假性肠梗阻、胃食管反流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173 |
通用名称 | 西沙必利片 |
性状 | |
规格 | 5mg*12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本品应于饭前15分钟或睡前(如需第4次给药)服用。本品不可与西柚汁同服。 用量: 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mg~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 体重为25公斤~50公斤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4次。可口服片剂亦可口服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体重在25公斤以下的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3~4次。最好选用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
不良反应 | 有极罕见([1/10000)的QT间期延长和/或严重(个别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病例报道,如尖端扭转型室速、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纤颤。这些病例中的多数患者接受了合并药物(包括CYP3A4酶抑制剂)的治疗,和/或患有心脏疾病,或具有心律失常的危险因素。 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有: 一般的不良反应(]1/100[1/10) (与西沙必利的药理作用一致),可能发生一过性的腹部痉挛、肠鸣和腹泻。 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1/1000[1/100) 偶尔发生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和瘙痒)、一过性的轻微头痛或头晕。也有与剂量增加有关的尿频的报道。 极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 有个别病例发生惊厥性癫痫和锥体外系反应。 可逆性的伴有或不伴有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和支气管痉挛。 可逆性的高催乳素血症、男子女性型乳房和溢乳。 |
用药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强效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包括: 三唑类抗真菌药;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HIV蛋白酶抑制剂; 奈法唑酮; (见【药物相互作用】) 心脏病、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者禁用,禁止与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一起使用;有水、电解质紊乱的患者禁用,特别是低血钾或低血镁者禁用;心动过缓者禁用;患有其它严重心脏节律性疾病者禁用;非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禁用;先天QT间期延长或有先天QT间期延长综合征家族史者禁用;肺、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禁用于增加胃肠道动力可造成危害的疾病(如胃肠梗阻)患者。 对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本品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排除心律失常的潜在危险。具有以下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应慎重使用。严重心脏病史,包括严重室性心律失常、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窦房结功能障碍、充血性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猝死家庭史;肾衰竭,尤其是进行长期透析的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呼吸衰竭;电解质紊乱的危险因素,如服用排钾利尿药;胰岛素用量的剧烈调整;持续性呕吐和/或腹泻。当婴幼儿和儿童发生腹泻时,应降低剂量,检查血钾水平,若结果异常,则应停药。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应检查心电图、血电解质(钾和镁)和肾功能。应在具有适当医疗监护措施的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应根据临床指征或至少每3个月对患者进行疗效评定。QT间期大于450毫秒的病人或电解质紊乱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本品不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本品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一般不建议用于早产新生儿。如早产新生儿必须使用本品,则应在重症监护病房内使用,同时进行持续的心脏监护。每日剂量应分次服用,每次不超过0.2mg/kg,最高日剂量不得超过0.8mg/kg。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B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