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165
生产厂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抑郁障碍,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00165 |
通用名称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7片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儿童和青少年(<18岁)尚未在这一人群中进行疗效和安全性研究,暂不建议用于这一人群。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CLcr<30ml/分钟)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周至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发生撤药反应。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明。 |
不良反应 |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萎、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任何以辅料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 |
生产企业 | H. Lundbeck A/S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有惊厥史或心脏病患者、甲状腺疾病、电解质紊乱、有其他精神疾病(例如双相情感障碍)或自杀念头者应慎用。服药期间不宜操作机器,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对婴幼儿的安全性没有临床资料。对本品或西肽普兰过敏的患者应禁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SASXTP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