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165

生产厂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抑郁障碍,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00165
通用名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性状
规格 10mg*7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儿童和青少年(<18岁)尚未在这一人群中进行疗效和安全性研究,暂不建议用于这一人群。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CLcr<30ml/分钟)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周至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发生撤药反应。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明。
不良反应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萎、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用药禁忌 对本品或任何以辅料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
生产企业 H. Lundbeck A/S
剂型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有惊厥史或心脏病患者、甲状腺疾病、电解质紊乱、有其他精神疾病(例如双相情感障碍)或自杀念头者应慎用。服药期间不宜操作机器,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对婴幼儿的安全性没有临床资料。对本品或西肽普兰过敏的患者应禁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CSASXTPL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