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556
生产厂商:吉林省博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56 |
通用名称 |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0.4%(氟尿嘧啶)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每日口服 40~80 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不良反应 | 1. 本品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 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3. 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用药禁忌 | 因由猝死危险。发生心血管反应(心率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三年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博维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本品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FNMDKF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省博维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