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马西平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774

生产厂商: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774
通用名称 卡马西平片
性状
规格 0.1g
单位 g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1) 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 小儿常用量。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不良反应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 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用药禁忌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3.患者对本品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 可能增高。 5.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6.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MXP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