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青霉素V钾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114
生产厂商: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青霉素V钾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以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青霉素V钾也可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亦可用于螺旋体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14 |
通用名称 | 青霉素V钾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0.25g*6包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1~2包),一日3~4次,疗程10天。肺炎球菌感染每次250~500mg(2~4包),一日4次。疗程至热退后至少2天。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氏咽峡炎)一次250~500mg(2~4包),一日3~4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2包),一日2次。预防心内膜炎时,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2g(16包),6小时后再服1g(8包)(27kg以下儿童剂量减半)。小儿:按体重,一次2.5mg~9.3mg/kg,一日6次,或一次3.75~14mg/kg,一日4次;或5~18.7mg/kg,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青霉素V钾颗粒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
用药禁忌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MSVJ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