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异山梨酯喷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845
生产厂商: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及预防心绞痛发作,及对于急性心肌梗塞合并左心衰和肺水肿的病人在入院前作为紧急治疗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45 |
通用名称 | 硝酸异山梨酯喷雾剂 |
性状 | |
规格 | 1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首次使用时,揭开保护盖,按压喷射活门数下至喷出均匀喷雾,方可使用。使用时应垂直药瓶,随后则可即按即用。但若停用时间较长(如几日以上)则需再次按压活门至喷出均匀喷雾后才可使用。用后盖好瓶盖。除非有特殊处方,否则一般在心绞痛发作时或运动前(预料运动会促使心绞痛发作)喷用本品于口腔,每次1~3按即可,每次间隔30秒。喷用时屏住呼吸,使喷剂不宜经鼻吸入。 |
不良反应 | 用药初期常发生头痛(所谓硝酸盐性头痛),通常可在继续用药几天后消失。可出现血压下降,偶见短暂头痛、头晕、恶心、心悸及皮肤充血等反应。当您注意到任何上述未提到的不良反应时,请通知您的医师、药师。 |
用药禁忌 | 此药禁用于休克、严重低血压状态(收缩<100mm汞柱)、低灌注量的急性心肌梗塞及对本品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轻度血压偏低者、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在内科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后慎用。(2)应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饮酒。(3)本品过量应用会发生危险。(4)此药含有90.0%容量的酒精,喷雾时有轻微灼热感,应用时应注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YSLZPW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