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普卢利沙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38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杆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肺炎克雷伯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弧菌、嗜血流感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疹)、深部皮肤感染症(蜂窝织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2.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3.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病、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4.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5.胆囊炎、胆管炎。6.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沙门氏菌病、霍乱。7.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8.眼睑炎、麦粒肿。9.中耳炎、鼻窦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8 |
通用名称 | 普卢利沙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按C16H16FN3O3S计)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0.2g,一日2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但一次用量不得超过0.3g。对肺炎、慢性呼吸器官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患者,一次0.3g,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嗜红细胞减少症、肝脏GPT升高, 程度轻微。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妊娠或具有正在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普卢利沙星胶囊罗欣力(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最好不使用本品,如果必须服用,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在大鼠动物实验中,本品可进入乳汁)。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药物的半减期延长,可能使药物在血液中持续保持较高的浓度,故应慎重给药,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给药。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PLLS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