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替吉奥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35
生产厂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35 |
通用名称 | 替吉奥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0mg*4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体表面积〈1.2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40mg,体表面积在1.25平方米和1.5平方米之间的患者,每次用50mg,体表面积〉1.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60mg,以上均为每天两次。早餐和晚餐后服用。28天为一个周期,间隔14天再重复。如果患者在服药期间肝肾功能正常,血液抽检正常,胃肠无不适,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7天。每次用量可以依次调高到50mg,60mg,75mg。 注意:不能与其他氟尿嘧啶类药物和抗真菌类药物联用。 |
不良反应 | 结果显示,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12%),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本品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70%,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胃肠道出血、红细胞降低、发生率低于替加氟(3.48%)。 |
用药禁忌 | 1.对替吉奥胶囊的组成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重度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3.重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因5-氟尿嘧啶(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详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慎用[下列患者应慎用替吉奥胶囊](1)有骨髓抑制的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2)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液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详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JA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