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2066
生产厂商: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2066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0.16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常用量每公斤体重 10-15 mg ,每天 3-4 次。 12 岁以下的小儿每日不宜超过 5 次量,疗程不超过 10 天。 |
不良反应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YXAJF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