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33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通用名称 |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2.5ml:2.5mg*4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只可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呼吸器或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间歇性用法: 间歇性治疗每日重复4次,应从低剂量开始。 成人: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或2.5毫升,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较高剂量,可不经稀释,将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喷雾装置中,雾化吸入,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要3(5分钟。 儿童:一岁半到十二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到2.0或2.5毫升,部分儿童可能需要增至5毫克,由于有可能发生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考虑辅以氧气治疗。 ¤连续性治疗: 将本品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50μg-100μg沙丁胺醇的溶液,雾化吸入的通常给药速率为1mg/小时,最高可增至2mg/小时。本品只供吸入法使用,并配一适宜的雾化器。可通过一个面罩,T 形装置或通过一气管导管吸入已经雾化的溶液。可采用间歇性正压通气法,但只在极少情况有此需要。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因许多雾化器产生的气流是连续的,雾化的药物很可能被释放至周围环境中。故应在通气良好的房间中使用本品,特别是在医院内当数位患者同时使用雾化器时。 |
不良反应 | 不良事件依照发生的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发生率定义为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案报道。非常常见、常见者通常由临床试验数据得到。罕见和非常罕见不良事件通常为自发性资料。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代谢及营养 :罕见低钾血症 ;β2 -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神经系统 :常见震颤、头痛 ;非常罕见亢进。心血管系统 :常见心动过速 ;不常见心悸 ;非常罕见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或对于那些对β-肾上腺素激动剂易感的病人,外周小动脉的扩张会引起血压的略微降低 ;这可能会引起代偿性心输出量增加,一些病人会发生心动过速 ;罕见外周血管舒张。呼吸系统,胸部,纵隔 :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 ;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加重。应立即改用替代治疗或用其他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制订其它替代治疗方案。胃肠道反应 :不常见口咽部刺激。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痉挛。本品可能会造成病人骨骼肌的轻微震颤。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一些病人会因此感觉紧张。这种作用呈剂量相关性,是骨骼肌的直接作用,而不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兴奋作用引起的。注 :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取决于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吸入沙丁胺醇不会引起排尿困难,因为其治疗剂量不会产生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如麻黄素)的α-肾上腺素受体激动作用。与其它β2 -激动剂一样,有儿童多动症的极个别报道。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4.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SDACWHXR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