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伊曲康唑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41
生产厂商: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用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或眼科:花斑廯、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廯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41 |
通用名称 | 盐酸伊曲康唑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7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应整个吞服。 妇科适应症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0.2g每日一次连服3天或0.2g每日两次仅服1日。 *皮肤科眼科适应症 花斑癣:0.2g每日一次连服7天 皮肤真菌病:0.2g每日一次连服7天或0.1g每日一次连服14天 足底部癣、手掌部癣:0.2g每日两次连服7日或0.1g每日一次连服30日 口腔念珠菌:0.1g每日一次连服15日 真菌性角膜炎:0.2g每日一次推荐服用21日同时根据疗效进行调整 *甲真菌病(俗称灰指甲) 一、冲击疗法:0.2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一周,停药3周,此为一个疗程。若指甲感染共服用上述2个疗程。脚部趾甲感染服用上述3个疗程。注意跟踪复查肝功能。 二、连续疗法:0.2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3个月。 补充: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率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到4周达到最佳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所在停药后6到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适应症 剂量 平均疗程 曲霉病 0.2每日一次 2-5个月 念珠菌病 0.1-0.2每日一次 3周-7个月 非脑膜部位的隐球菌病 0.2每日一次 2个月-1年 隐球菌性脑膜炎 0.2每日两次 2个月-1年 组织胞浆菌病 0.2每日一次或两次 8个月 淋巴皮肤型及皮肤型孢子丝菌病 0.1每日一次 3个月 副球孢子菌病 0.1每日一次 6个月 着色真菌病 0.1-0.2每日一次 6个月 芽生菌病 0.1每日一次-0.2每日两次 6个月 |
不良反应 |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型红斑)。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YQKZ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