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30190

生产厂商:GLAXO WELLCOME.SA

功能主治:适用于作为12岁及以上病人预防用药维持治疗哮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30190
通用名称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性状
规格 125μg*60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辅舒酮吸入气雾剂只能经口腔吸入。对吸气和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借助储物罐。 病人应该注重辅舒酮吸入气雾剂用于预防性的治疗,即使无症状也应该定期使用。用药后4至7天内显效。 成人及16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0至1000微克,每日2次。通常为每次两揿,每日两次。应以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病人合适的初始剂量。处方医生应了解丙酸氟替卡松控制疾病所需的剂量可低于其他一些吸入型皮质激素。通常初始剂量为:轻度哮喘:每次100至250毫克,每日2次。中度哮喘:每次250至500毫克,每日2次。重度哮喘:每次500至1000毫克,每日2次。4岁以上儿童:每次50至100微克,每日2次。起始剂量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而定。(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不良反应 某些病人出现口腔和咽部魄念珠菌感染,这样的病人于吸入后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可在用丙酸氟替卡松继续吸入的同时局部用抗霉菌药治疗魄念珠菌感染。某些病人吸入丙酸氟替卡松可能引起嗓音嘶哑,吸入后立即用水漱口可能是有益的,与其它吸入疗法一样,给药后由于喘息立刻增加可出现相反的支气管痉挛,此时应立即吸入速效支气管扩张剂,立即停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检查病人,如需要,改用其它疗法。
用药禁忌 对任何种类的丙酸氟替卡松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西班牙)
剂型
注意事项 哮喘的控制应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病人的情况应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进行监测。如果增加速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减轻症状,这表明对哮喘控制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病人的治疗方案,并应考虑增加抗炎治疗(例如,吸入更高剂量的或口服一个疗程的皮质激素)。严重恶化的哮喘必须采取常规治疗方案。在对哮喘控制中,哮喘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是致命的,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若病人病情危险,则应考虑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无效或哮喘严重恶化时应增加吸入丙酸氟替卡松的剂量。如需要,应给予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抗生素治疗(如有感染)。辅舒酮?吸入气雾剂主要用于哮喘长期的常规治疗而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病人此时应该选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建议病人备有上述急救药。不可突然中断辅舒酮?吸入气雾剂的治疗。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SFTKSXRQWJ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GLAXO WELLCOME.SA